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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 date:April 1, 2023

住房

租赁私营住房

您可能会想通过房产经纪人租住公寓或独立式住房。您告诉房产经纪人想要的类型、价格、位置和大小,他们就会向您介绍符合条件的房屋。租金会因地段和建筑年龄的不同而不同。房间大小通常用其可容纳的榻榻米垫数量来描述。一个榻榻米垫相当于一个 jyo。一个 jyo 约为 1.8m x 0.9m。公寓通常没有家具。

租约

租公寓时您需要一位日本保证人。签租约时,您手上需要有约 6 个月的租金来支付押金、所谓的“礼”金(一种给新房东的礼物,是日本租赁手续中的惯例)、预付租金和给帮忙协商租约的房产经纪人的中介费等费用。

租金

每月支付,包括下月租金。通常不包括水、电、气等配套设施费用。

押金

签合同时房东会收取一部分费用作为押金。数量通常是 1-3 个月的租金,足以支付您搬走时的所有清洁费、修理费或未付租金。到那时,这些费用会从押金中扣除,而剩余金额将被返回。

礼金

支付礼金是一种日本习俗,即支付给房东 1-2 个月的租金。您从公寓搬走时这笔钱不会被退回。有些房东不收礼金。

中介费

通常,租客向房产经济人支付 1 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。

公共设施费

如果您住在如公寓大楼等集体住宅,您可能就要支付一笔公共设施费。这笔费用用于维持户外照明等公共设施。有些公寓不收公共设施费。

停车空间

如果您的住所配备有停车空间,那么您可能要支付额外费用才能使用。有些租约协议已将这笔费用包括在租金中。

解除租约

搬离住所时,请确保根据原始租约协议中规定的租约解除通知条款,提前足够的时间通知房东。如果您未按手续办理,您可能就需依法支付额外的租金。解除租约之后,如果没有房东的明确许可,您就不能在剩余的许可居住时间内转租或者让第三方使用所租房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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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营住房

一年间征集4回(5月、8月、11月、月)。详细请咨询下面的「問い合わせ」(咨询处)。

咨询机构

滨松市营住宅管理中心
电话 053-457-3051
滨松市营住宅北部管理中心
电话 053-401-0323

申请人

※外国人家庭,从前一年的 1 月 1 日起于日本居住。
(必须出示纳税证明或课税证明。)

  • 当前在住所方面有困难的人(目前居住在市营或县营等公营住宅的人或持有房产的人不可申请)
  • 在滨松市居住或工作的人(其中,天龙区的部分(※)住宅除外)
    ※天竜区的一部分(春野、佐久间、水窪、龙山区域的市营住宅)
  • 有一起居住的家人(也有少量供一人居住的住宅这种情况下,符合规定条件的人)
  • 截至申请时一直按时交纳税金和社会公益金者※
  • 入住者及同住家人中无暴力团成员的人
  • 申请人和家人的收入低于指定金额的人
  • 有连带保证人(符合下面的1~5当)的人※如果没有连带保证人的话,可以使用保证公司。

1)住在滨松市或两小时以内能到滨松市者。

2)有作为担保人的经济能力者(月收入至少是租金的 3 倍)。

3)未居住在滨松市的市营住宅的人

4)按时交纳税金和社会公益金者

5)是日本国民或拥有永住者资格。

需提交的表格

  • 市营住宅入住许可申请书(从招募开始日起,提交到滨松市营住宅管理中心、滨松市营住宅北部管理中心、各区政府、滨松市政府)。
    获选人需要提交如下文件。
  • 市民税・县民税课税证明书
  • 申请人及其家人的收入证明和预扣税单。
  • 所有共同居住人的居民票(有婚约者提交申请人及婚约人的居民票)。
  • 在留卡的复印件
  • 如果适用,请提供结婚证书(可从滨松建设公所领取表格)。
  • 一方为日本人一方为外国人的夫妇或单独居住者需要户籍副本。(为外国人时,需要单身证明或出生证明。另外,根据家人地不同,所需文件也有所差别,因此请咨询“问询”处。

要注意的事项

  • 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住房。
  • 市营住宅仅进行必要的修补。
  • 入住小区后,请加入小区自治会等,参加活动。
  • 团地居民共同使用的部分(走廊和楼梯的电费等),即「共益费」,需要支付。
  • 搬离小区时,请恢复原样(榻榻米、隔扇等请更换为新品)。
  • 因为是集体住宅,所以需要您的紧密合作。请遵守规章制度注意礼节礼貌。
  • 在使用停车场时,除房租费用之外,还必须支付停车场使用费。有些小区没有停车场。
  • 请预先缴纳相当于 3 个月房租的押金。
  • 严禁在市营住房中饲养猫和狗等宠物。
  • 提交的书面材料不予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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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营住房

有关租住县营住房的更多信息,请咨询以下部门。

提交申请至:

静冈县营住房分部

县营住房申请条件

  • 有住房困难的人。
  • 与在日本国内的家属一起居住。
  • 计划结婚的准夫妇(从租赁起始日算起,3 个月以内能入户、结婚者)。
  • 收入水平在允许范围内的人(有关收入范围的信息,请咨询上述机构)。
  • 有确定的可靠担保人的人。
  • 夫妇故意分开、不是家庭成员凑和在一起居住者不得提出申请。
  • 想独自居住的人也必须满足所有的条件。

申请方法

邮寄:

填写“租住县营住房”的申请,然后将其邮寄(内附 2 张明信片)。只有邮戳日期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的申请才有效。

当面提交:

填写“租住县营住房”的申请,然后当面提交(内附 2 张52日元邮票)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每户/家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
  • 指定哪个住宅区和住房类型明确的申请才能受理
  • 与申请相关的文件不会被返还

申请住房到做出决定之间的程序

  • 临时和替补合格人员将以公开抽签的方式选择。(抽中的候选人将以明信片告知)。
  • 临时合格人员需携带必要的文件到评估办公室接受评估。此时,申请人会被要求提供一位确定的可靠担保人,并提交保证人的书面材料接受审查。
  • 评估申请人的结果将决定谁可以成为租户入住。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租户标准要求,迁入许可就将被否决。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多人被认定为不合格,那么替补合格人员将得到优先考虑,并同样接受评估。
  • 在新租户确定以后,候补者即视为落选。
  • 原则上,公寓楼层和建筑偏好不会被考虑。但是,如果申请人有任何残疾以致爬楼梯有困难,就应在申请中写明。
  • 租户需支付 3 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。

进行资格评估需提交的表格

  • 住民票・在留卡
  • 市民税・县民税课税证明书
  • 收入证明书
  • 健康保险卡
  • 其他:根据申请人的就业情况,可能会需要提交预扣税款凭条、纳税申报单和离职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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